一. 技能負責人
地上服務設備制作商應錄用技能負責人,而且清晰其對規劃開發、生產技能等方面的責任和權限。技能負責人應具有充沛的才能勝任本職工作,同時應至少具有以下條件:具有理工類專業教育布景,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結業滿三年、大學本科結業滿五年、??平Y業滿六年。
二. 質量負責人
地上服務設備制作商應錄用質量負責人,而且清晰其對質量保證體系的樹立、施行、堅持和改進的責任和權限。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充分的才能擔任本職工作,同時應至少具有以下條件: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碩士結業滿三年、大學本科結業滿五年、??平Y業滿六年。其間從事設備制作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。
三. 技能人員
地上服務設備制作商應錄用技能人員,技能人員應具有充沛的能力擔任本職工作,技能人員應裝備3名及以上。
四. 查驗人員
地上服務設備制作商應錄用查驗人員,查驗人員應具有充沛的能力擔任本職工作,查驗人員應裝備2名及以上。
五. 作業人員
-5-地上服務設備制作商應錄用訓練合格、可操作相關專用設備的作業人員,作業人員應具有充沛的才能擔任本職工作,作業人員應裝備1名及以上。不可兼職其他專業技能人員。